乾隆(款) 御制《赐河南巡抚何裕城》诗拍卖价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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估价:RMB:300,000-400,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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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会 : 嘉德四季第57期拍卖会
作者 : 乾隆(款)
作者生卒 : (1711-1799)
质地 : 蜡笺
形式 : 立轴
尺寸 : 129×48cm 约5.7平尺
钤印 : 古稀天子之宝、犹日孜孜、乾隆宸翰、信天主人、松风阁
题识 : 赐河南巡抚何裕城。御笔。
: 出版:著录:1、《乾隆御制诗文集》,1840年2月。
2、《清高宗(乾隆)御制诗文全集》第八册P346页,人民大学出版社,1993年。

说明:有清一代,特别是康乾盛世,帝国的君主享受着治世的太平,对于有功之臣往往会题诗嘉勉。河南巡抚何裕城就是那些受到恩宠的臣子之一。此件作品就是乾隆皇帝赏赐给时任河南巡抚何裕城的御笔书法。何裕城的事迹从乾隆所作的这首诗中我们可以略知一二:“两世豫州抚,况随父任曾。政方应所悉,家训夙常承。莫谓已知可,要当益励仍。河防资协理,安晏福黎蒸。”可见何裕城早年随父亲为官,家教甚严。诗中主要是表彰何裕城及其父何煟任河南巡抚时,勤政爱民,在治理河南河务方面功勋卓著,收效甚伟。字里行间透露出乾隆帝对何裕城父子的政绩所持的较高评价。乾隆帝表彰父子二人的诗作在《御制诗集》中并不少见。
何裕城(1726-1790),字福天,号惺庵。山阴(今绍兴)人。清乾隆间,以贡生入赀捐道员。历任山东督粮道、河南河北道、江南河库道。后升河南巡抚。治河功著。其父何煟(?-1774)字谦之,清雍正十三年(1735)入资授州同。效力江南河工。乾隆十六年调两淮盐运使兼管河务。三十九年(1775)加总督衔领河南巡抚,授兵部尚书。一生治河,功绩卓著。乾隆赐诗,赞为“爱民知政”。

爱新觉罗•弘历,通称乾隆帝或乾隆,是清代入关后的第四任皇帝,雍正帝第四子,清高宗,公元1736-1795年在位。属兔,生于康熙五十年八月十三,卒于嘉庆四年正月初三,终年八十九岁,葬于河北裕陵(今河北省遵化市西北)。
拍卖场次 : 匠心苑-中国书画集珍
拍卖时间 : 2020-11-11 09:30:00
拍卖地点 : 嘉德艺术中心 A厅

lot:13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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