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太炎(1869-1936) 致马宗霍先生信札拍卖价格

拍卖信息:

成交价:    

估价:RMB:70,000-100,000

拍卖日期:2015-05-18 00:00:00.0

大数据可信度:    

拍品信息:

拍卖会 : 中国嘉德2015春季拍卖会
作者 : 章太炎(1869-1936)
形式 : 近代手稿本
尺寸 : 17×26 cm.
: 提要:此通信札为章太炎先生解答马宗霍撰写《音韵学通论》时之疑问而作。在信中太炎先生探讨了韵的变迁。
释文:
宗霍足下,
得书,更及唐人通韵诸证。谓宜如段氏之谱三百篇,将韵脚一切胪列(唯昌黎有意摹古,不必列入)。其本非同用而忽同用者,则铁以识之。但举平声则上、去可推。若入声韵,唐人素多混用,亦不烦覼缕也。至领韵字,原不拘例,不必举以为证矣。
唐初功令就《陆韵》而加同用之例,以便属文之士。若谓此例只施于近体,则唐初纯律未兴,且四声各有独用、同用,明兼赋与古、近诸体言之,非专为近体设也。若谓此例只用以试士,不以约束私家吟咏,此又不然。唐人绝句皆入管弦,即乐府亦非苟作,不应随意用韵。且庙堂之作,当用官韵。然张说开元乐章第七首以馨、平、鸣、成为韵,下三字乃庚、清韵,馨则青韵也;睿宗太极元年方丘乐章第六首以宗、琮、聪、穷为韵,聪、穷乃东韵,宗、琮则冬韵也。官韵为朝廷所定,试士尚不能违例,而况郊庙乐章耶!仆以是疑《广韵》所列同用、独用者,盖晚唐人就《孙韵》分注,而宋时以是为底本,非唐初之就《陆韵》以为部署者也。
顾氏《音论》考唐宋用韵同异,只以《广韵》所注为唐时官韵、《礼部韵略》所合并者为宋时官韵,不知《广韵》所注,亦非唐初许敬宗等所奏定之式也。
又唐人用韵,有本非摹古而特与古韵合者。如李华《寄赵七侍御》一首,通首三十一韵,东、钟杂用,而又羼入江字一韵;李白《魏郡别苏因》一首,通首十二韵,其十一字皆钟韵,而忽羼入双字一韵。此类既非同用之例,又非有意规摹古韵,恐《陆韵》江、双二字并入钟韵,而《孙韵》删之。不然,则玄宗《韵英》或于钟韵兼收江双二字也。以此推之,即得其同异矣。
书覆,即问起居康胜。
章炳麟白
再者,唐人用韵多与《广韵》同用、独用之例不同。然有不当引证者。一,有意摹古。如韩愈古诗多此例。二,拟古即用古韵。如韦应物效陶彭泽一首,以华、何、家、多为韵,因陶诗本如此也。三,直用方音。此唯晚唐有之。如白居易《琵琶行》,以住、部、妒、污、数、度、故、妇为韵。此乃用遇、暮韵,部字已误读上为去,至妇字乃在有韵,亦与去声遇、暮相叶。此由晚唐长安之音,凡妇、亩、母、富等字皆转入语、麌、姥、御、遇、暮诸韵,反以正音为质鲁也,见慧琳《一切经音义》。凡此三例,不须列入。
炳麟又白
拍卖场次 : 笔墨文章—信札写本(lot 1951-lot 2131)

lot:1957

更多章太炎(1869-1936) 致马宗霍先生信札图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