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丰八年(1858)永丰官局伍仟文拍卖价格

拍卖信息:

成交价:    

估价:RMB:150,000-300,000

拍卖日期:2010-11-13 00:00:00.0

大数据可信度:    

拍品信息:

拍卖会 : 2010秋拍
年代 : 清咸丰
创作年代 : 清咸丰
: 咸丰八年(1858)永丰官局伍仟文,八成新 咸丰永丰官局钱票 蔡小军 清末太平军兴,朝廷迫于军需浩繁、筹款维艰等情势,乃于咸丰三年(1853年)五月发行以银两为本位的“户部官票”,令各省设局推行,继而又印造以制钱为本位的“大清宝钞”,两者相辅流通。而东南沿海之福建省,自南京条约以来,商务交易多以番银(外国银币)为准,何况又有太平军路阻中途,故对领用推广官票宝钞一节,难符地方实况,未可遵行。 咸丰三年七月二十四日,闽浙总督王懿德奏请在闽开设永丰官局,九月初三获朱批,十九日正式开张。总局福州,下辖福州南台、厦门、建宁、福宁(福安)、汀州(长汀)、台湾等六分局。其资本从省政管款中筹借纹银二万三千两(后实领1万两),番银八千元,制钱四万贯(实领2.8万贯),大钱合时钱二千贯(后未领用),乃作为印发银、钱钞票之票本。 究其性质而言,永丰官局当属近代省银行之鼻祖。该局曾印行有银两票、番银票和钱票三等,然目前存世则仅见钱票。发行初时信誉卓著,商民乐用,但随后因省内军饷开支过度,加之局中人事屡有舞弊等情,致使发行过滥,票本空虚,钱贵钞贱。 咸丰八年三月,永丰官局之福宁、汀州、厦门三处分局因以无法推行钞票而先行裁撤。后为稳定政局、安抚民心起见,同年七月十九日署理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庆端上奏朝廷,建议以捐输收入(即卖官)移作票本,规定凡捐实在官阶、贡监职衔等项,照例实减二成,递减一成,即每百两以七十二两交纳;若捐输钱文,每银一两折缴制钱一千六百文,借以收回各票。咸丰九年(1859年)一月,永丰官局终因负债累累而被迫停业。 永丰官局之钱票,素为清代纸币之名誉大珍,诚可遇而不可求也。其版式共分两种:一为简式框形版,二为竖局名双龙版。简式框形版存世仅见5枚,均流传有序,分别由美国史密夫(Ward D?Smith)、美国银币大王耿爱德(E?Kann)、美国华裔收藏家、香港集趣堂、江南听雨轩所典藏,且面额分为100、200、400、5000文四等。而竖局名双龙版,为闽省近年之新发现,其情则不详矣。
拍卖场次 : 纸钞

lot:6238

更多咸丰八年(1858)永丰官局伍仟文图片: